“我们永远不再见面了,永远?”“永远。”“除非···”“别说了。”“我们会忘掉的。”“不。”“我们会跟别人做爱。”“是的。”泪水。他们低声哭泣。“然后有一天,我们会爱上别人。”“会的。”沉默。他们哭泣。“然后有一天,我们会说起我们自己,是跟新的人说,我们会讲述事情的经过。”“然后,另一天,再晚些时候,很久以后,我们会把故事写出来。”“我不知道。”他们哭泣。“有一天我们会死的。”“是的。棺材里将有爱情和尸体。”“是的,棺材外面要放着书。”“也许吧。我们还不可能知道一切。”
情人
这篇文章,少儿不宜。
建议三类人不要看:
未满十八岁的,
看点黄镜头就反胃的,
受点勾引就犯罪的。
说起言情小说,我们这一代人基本都被琼瑶阿姨给垄断了。动不动就是,“你好无情,好冷酷,好无理取闹”。认为言情就应该是才子佳人,就应该是墙头白马,就应该是十里春风中的水秀和书卷气。这个想头一直围绕了我二十多年,直到看到了一部小说,杜拉斯的《情人》。
有人说,杜拉斯是20世纪最牛逼的女作家。是不是最牛逼呢?俗话讲文无第一,谁也讲不好,爱她的人爱死,贬低她的人也不老少的。不过无所谓了,我感觉真的写的非常牛逼。
故事发生在一片充满尘土和鱼腥味的土地上,在上世纪法国殖民的柬埔寨。浑浊的河水,低矮的城镇,穿着破烂儿的人们。也许谁也无法想象,一段被全世界都打开见识的爱情,就发生在这里。
“我已经老了。有一天,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,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,他主动介绍自己,他对我说:我认识你,我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很美,现在,我是特地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年轻时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。”
我甚至可以想象,杜拉斯在昏黄的灯下,已经浑浊的眼睛中是如何回忆过往的。当她提起笔准备开始这一篇文字的时候,她所追溯的,是那段铭心刻骨的爱情。
对于简的年龄,一说是十三岁,一说是十六岁,反正是个少女。她的美,是高级的美,是一般人不容易接近,不容易拥有的美。在去西贡女子学校的渡船上,她戴着男士的礼帽,突兀着对着呜呜作响的轮渡的声音。眼睛是那种大大的,清澈的,有很多内心戏的样子。东尼,富家子弟,是一位可以让老爷车做轮渡的人,头发油量,一丝不苟,虽有些羸弱,但看上去还是很精神的。透过车窗,他发现了简,因为简实在太出众了。
香烟在风中瞬间飘散,东尼走上前,尬聊了几句。其实,不管说的是什么,意思很明显,我喜欢你,非常喜欢。东尼比简大着十岁左右。此刻的东尼,不过也是个小伙子而已。只是穿着的白色西装和闪亮的皮鞋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,他要装的成熟。
东尼还是向简发出了送她的邀请,鬼使神差的,简答应了。爱情,有时候没有道理,没有任何讯号,就这么突然地出现。出现在那辆阔绰的老爷车里。
车窗外阳光明媚,东南亚半岛从不缺宜人的风和街头欢笑的人们。车内的东尼和简却仿佛凝住了一般,内心都在不断的挣扎。
怕他不来,又怕他乱来。
终究,他还是来了。一只温暖的大手还是伸了出来,畏畏缩缩的,忐忐忑忑的摸向了简的手。简没有挣脱,只是头朝向了外边,内心在想什么?也许思绪万千,也许一片空白。没有语言的开始,注定了没有语言的结束。
临走,简在车窗上深情一吻,那一吻,并不纯洁。
从此,东尼和简在一个闹市的闲置屋内开始了性爱时光。他们彼此都享受着对方的肉体。没有语言,也不需要语言。
他们默契的告诉对方,我要的是你的身体,你要的是我的钱和奢华的生活。不会有结果,就是我们的结果,但简不在乎,谁又会在乎呢?
身体认同总是让人依依不舍,总是让人不断的扩大着自己的占有欲。撇下了妄想,撇下了执着,撇下了世俗的“应该应分”,他们的时光,简单又美好。也许这就是动物的本性,也是人的本质吧。
如果能这样继续一生,故事就不完美了。
后来,东尼要结婚了,娶了他爹安排的女人。简没有哭,因为她似乎没有资格哭泣。但她的不在乎或者是木然却激怒了东尼,一场枪林战雨后,故事也就应该这样结束了。
如果从初心算起,简获得了她想要的东西。可初心最后改没改呢,她自己都难以确定。直到回法国的轮船正式的开动,岸上没有东尼的影子,她觉得自己的爱情可能就止于此了吧。轮船沿岸而行,简依然戴着那顶男士礼帽,有些不伦不类。她灰了的心不再有什么渴望,她希望离开亚洲的时候,能把一切,包括记忆都留在这里,留在那红色的高棉和浑浊的河水中。
直到,她望见了躲在墙后的那辆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老爷车。
想必,此时东尼也在望着她吧。一个在车窗内,一个在礼帽之下。遥遥相望,今生再难相见,这一望远去了,便是亚欧分界,便是一生时间,便是阴阳两隔吧!
轮船在寂静的夜里破浪前行。夜幕下,繁星点点,简终于可以放下所有。
一曲钢琴声悄然的响起,那旋律,让人悲伤和沮丧。
简,再也忍不住了,泪水吞噬了她十七岁的芳华。
直到多年以后,她或许见过了年迈的东尼,却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那阵痛。那剧痛永久的留在了印度洋上。因为她爱的,更多的就是那个爱着东尼的自己吧。
咋见之欢有《情人》。
情人,LOVER。英文更加准确吧,应该是爱人。
见多了爱情中的歇斯底里,见多了不管不顾,见多了逃离世俗,那是畅快的,是令人欣喜的,是读者渴望而不可得的。但这种平静中的爱情,这种非典型的畸形感情,却用最纯洁的爱情让其他黯然。
爱情,是什么?
我遇见你,我记得你,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,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。
Veryearlyinmylife,itwastoolate.
既然有乍见之欢,必有处久不厌,下一期,我给各位说说另外一部片子《九首歌》。
图片源自网络Elk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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